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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16 16:08:24点击次数:7969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8130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报省级名师的须是省级骨干教师,申报省级骨干教师的须是省辖市级名师或骨干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名师、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勇于改革,乐于奉献。

(三)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

(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资源开发和交流研讨活动。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二、培训模式及名额分配

2018年,培育工作由河南师范大学和2013-2017年省教育厅认定的73个中原名师工作室(见附件1)协同承办,采取“集中+跟岗”的混合培训模式进行。

各县(市、区)可根据中原名师工作室学科分布情况,每学段每学科推荐省级名师培育对象或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1人。市直各学校可根据情况,选择一个中原名师工作室,择优推荐1人上报。

三、材料上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培育对象,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于2018320日前将河南省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及推荐人员相关材料(名师或骨干教师证书、身份证及2013年以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表彰、优质课证书、课题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我市2018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拟推荐人选,报各中原名师工作室和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由各中原名师工作室遴选确定培育对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最终确定2018年度培育对象人选。

四、其他

由于时间紧,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务必迅速有条不紊的展开工作,并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河南省2013-2017年中原名师工作室一览表

          2.    年度河南省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申报表

          3.    年度河南省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汇总表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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