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学教研 > 教研信息

关于开展2018年度洛阳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及结题鉴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1-12 08:00:20点击次数:3337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调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根据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洛教教研〔2011336号)文件精神,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决定于2018年继续开展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评审及结题鉴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课题要结合实际工作,立足于解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具体问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独创性和实用性,可以选取本校或本学科教学或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教育局不做统一要求。课题主持人要求必须是中小学一级或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一定的科研能力。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课题组应由具有改革意识、较强专业研究能力和丰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教研员等组成。鼓励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主持或参加课题组。每年每人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最多可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对作为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申请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近三年内主持过市级课题的原则上不得再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立项。课题研究的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立项课题所需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自筹。为保证立项课题质量,避免人力、物力浪费,特规定各县(市)上报的立项申请数不超过35项,各区上报的立项申请数不超过15项(龙门园区、吉利区不超过10项,洛龙区和伊滨区不超过20项),市直每校申报数不超过2项。

2.课题的立项申报与结题工作各县(市、区)由教研室专(兼)职负责课题管理的教研员统一组织进行,市直各学校由教导处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在报送课题立项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与申报汇总表(1份,单位加盖公章)时,要一并送交与课题立项申报书、立项申报汇总表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课题立项书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

二、2018年度结题鉴定申报材料要求

结题鉴定书2套,课题研究材料1套(必须装订成册),包含以下材料(要求按顺序装订):

研究报告1,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关键词、内容提要、正文、参考书目、引文索引、注释;专著类包括:前言、目录、正文、参考书目、引文索引、注释;

过程性材料1,包括以下材料: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或研究实施方案)、中期研究总结、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相关作品成果、资料照片等。

3.所有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交电子版1份。每项申报结题的课题材料单独包装成一袋,袋外粘贴一张结题鉴定书封面,以便分类编号。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各课题组自留底稿。结题鉴定书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结题汇总表电子文档必须同时汇总上报。对于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研究成果,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将颁发结题证书。

4.对于上一年课题研究过程中有出现课题组重大事项变更的,请各单位登陆洛阳教育教研网下载洛阳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一式3份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意见于上报结题材料时单独上报。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按照《洛阳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精神落实课题申报及结题鉴定申报工作,建议成立课题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在汇总和认真初审、初评的基础上,将本单位的2018年度申报立项课题及2018年度洛阳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81220日至21日报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319室,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2.2018年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书、结题鉴定书等格式样请登录洛阳教育教研网(www.lyjys.com)公告栏及课题研究专区下载。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 Reserved 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28815号    旧版入口 洛阳网站建设 :恒凯科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