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洛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5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教技装 〔2019〕157号)精神,为组织好第十七届洛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主题
本届活动以中小学STEAM教育成果和作品为主要评选内容。以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跨学科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为切入点,融合科学、数学、工程、技术、艺术等学科知识,提升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评选范围
1.自制教具:中小学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教学的教具新作品。
2.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由中小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
3.已参加过省市级评选并已获奖的中小学自制教具、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原则上不再上报参评,但在外观、性能上有重大创新改进、技术有创新、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可在县(市)区、市直学校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市级评选。
(二)评选比例
市级评奖比例占总作品的35%。各单位要严格筛选将优秀作品报市级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自制教具作品
1.教学性。秉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认知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科学性强,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
1.创新性:作品符合主题要求,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装备的融合方面有创意,突破知识的跨界迁移能力。
2.科学性:包括作品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创作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思想,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技术性:技术使用合理,能充分利用各种技术加工手段达到预想功能,支持但不限于软件与硬件相结合,且作品的功能具有一定实用性,成本合理。
4.实用性:指该作品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贴近生活具有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5.综合性:作品的色彩搭配、结构设计合理,能通过对外观的美化提升作品的表现形式。书面介绍文字完整,表达准确;参加省展时,现场演讲语言流畅,思路清晰;答辩理解准确、逻辑严密;仪表整洁大方,表现得体。
(三)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次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曾获得省、市往届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未有重大改进的作品。
四、评选办法
1.成立评委会。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依托本地区专业研究队伍成立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展评。评委会成员应具有对应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市级评委会负责对各地推荐参评的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2.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条件审查、现场展览演示、专家评审的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本地区评选活动。申报市级评选材料中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等活动主办部门要就初评情况给予意见。
3.所有参评的教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除作品实物外,还要提供能够反映作品全貌的照片和申报表(见附件2、3)。同时,应按“第十七届洛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附件4)编写有关展评技术资料。技术参数、结构尺寸以及制作方法、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
4.所有参评的教师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上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一并上报。填报材料相关表格不得有缺项,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文字资料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上报材料包括:
(1)参评作品申报表。洛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附件2),洛阳市中小学生优秀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作品申报表(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
(2)参评作品开展活动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 mp4/mov/avi/rm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 10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肖像权。
(3)参评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 6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 jpg/png/bmp 格式,分辨率不小于 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 1MB。
(4)自制教具或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技术资料。
(5)其他可证明作品水平的资料,如已获奖励、专利等复印件。
5.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认真审查参评材料,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于5月30日前将作品申报材料及本地展评活动的总结统一汇总后报市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
五、评选要求
1.严格程序。各地要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并做好推荐工作。在展评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学校扎实工作,推动整个活动的逐步展开;要充分发挥本地市相应专业专家队伍的作用,严格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2.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参评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引导师生不断提高制作性能、工艺和教学效果,推动自制教具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
3.确保公正。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暗箱操作,切实把能反映本地区自制教具和创新作品制作水平的优质作品评选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