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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21 09:47:55点击次数:2160次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需各单位通过新开发的职称工作申报评审系统推荐评审专家,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1. 评委推荐条件

    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要求:一是高级职称任职满三年;二是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专家。

    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要求:一是取得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任职满6年;二是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专家。

  2. 教育系列推荐条件

    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要求:一是高级职称任职满三年;二是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专家;三是近五年来获得市级优质课一等奖。

    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要求:一是取得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任职满6年;二是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专家。三是近五年来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委推荐数量

    中小学系列高级各县(市)推荐评委总数控制在20人,评委各专业尽可能都要涉及,大专业评委可适当增加1人。各城市区教育系列高级推荐评委总数控制在15人。市教育局下属单位高级推荐总数控制在150人,各专业人数尽量都要涉及,大专业评委可适当增加1人。中小学系列中级评委各县(市)推荐评委总数控制在50人,各专业人数尽量都要涉及,大专业评委可适当增加1-3人,各城市区教育系列中级推荐评委总数控制在40人。市教育局下属单位中级评委推荐总数控制在300人,大专业评委可适当增加1-3人。各县(市、区)评委推荐工作由人社部门联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属单位由市教育局负责。

  1. 建设工程评委推荐数量

    市直单位建设工程高级推荐各专业评委推荐5人,中级推荐各专业评委推荐20人,推荐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高级推荐各专业评委推荐3人,中级推荐各专业评委推荐不超过8人,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

  2. 农林水等其他系列评委推荐数量

     农林水等其他系列市属单位评委各专业高级推荐5人,中级各专业推荐10人,推荐工作由市直各委局负责。各县(市、区)高级推荐各专业评委推荐3人,中级推荐各专业评委推荐不超过8人,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

  1. 推荐上报时间及要求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申报推荐,主管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顺序依次使用新职称工作系统审核推荐评委专家。1022日前,各单位要完成推荐工作,推荐专家库同时要报一份专家库人员名单纸质材料到市职称科。

    备注:中评委或高评委只能选一个,不能选择高评委同时又选择中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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