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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更新时间:2016-10-14 10:33:34点击次数:2264次

1、严禁乱收费、乱办班、乱摊派、乱发学习资料。

  2、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歧视、侮辱、讽刺、谩骂学生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借故停课或驱赶学困生、调皮生,严禁训斥和指责学生家长。

  3、严禁穿奇装异服、拖鞋、背心、短裤进校园,严禁染醒目彩发、浓妆重饰上班,严禁粗言秽语、打架斗殴。

  4、严禁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5、严禁在上课时接打手机,收发短信。

  6、严禁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或礼品。

  7、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课或辅导学生。

  8、严禁赌博或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牌。

  9、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销、邪教组织活动,严禁参与色情和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10、严禁上班时间炒股、上网聊天和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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