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开创我校教育的新局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实现雄居中原,面向全国的目标。根据洛教师【2005】4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我校“名师工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用素质教育的要求,引导我校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名师”在我校教育工作中的龙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大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 基本原则
1 、 学校为“名师”提供了良好的成长条件,为“名师工程”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环境。
2 、 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通过“名师工程”,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
3 、 坚持以中青年教师为培养重点的原则,掌握正确的政策导向,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4 、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 、学校成立“名师工程”领导小组
校长白帆为组长,赵忠义为副组长,成员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年级部主任,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
四 、 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专任教师。
五 、 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初~5月中旬)
这一阶段学校对名师工程进行宣传,使大家认识到“名师工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形成人人争当名师的氛围,进而评出大家口服心服的“名师”,激发大家在二外创业的雄心壮志,为二外的进一步发展多做贡献。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5月中旬~5月25日)
做好二外校内名师选拔工作,由本人认为符合条件的老师20日前提出申请,然后学校组织教师进行测评。本人准备材料(见“名师评选材料通知”),填写“名师评选申报表”。
【第三阶段】审核阶段(5月25日~6月12日)
由学校办公室负责逐条对照进行审核。
【第四阶段】审核结果公示一周,由校办公室负责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