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国徽下,身着深色制服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等“法庭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对“涉案嫌疑人”开始有条不紊地审问,台下的观众安静有序的观摩审判过程……
“现在开庭……”,伴随着“咚咚咚”的法槌敲击声,一场特殊的“法庭审查”于2017年10月12日在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拉开了帷幕。一张张稚气的脸庞,演绎着各自精彩的角色:有条不紊、镇定自若、不怒自威的法官,伶牙俐齿、气场十足的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心怀愧疚、幡然醒悟的被告,还有那潇洒倜傥、正气凛然的法警。原来,这是由初二年级学生代表精心组织的“模拟法庭”现场。值得一提的是,法袍、法槌、法警制服等全真的法庭用具在模拟法庭中一一出现,让普法宣传更加具有说服力。
模拟法庭上,开庭审理的是根据案例改编而成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随着身着法袍的“审判长”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法庭开审后,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及证人等角色的学生们一个个正襟危坐,表情严肃,并围绕案情,引用法规,讲述法理。
模拟法庭分为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法庭教育、法庭判决等阶段。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同学们惟妙惟肖地表演展示了法律工作人员的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法律工作态度以及公平、公正的法律工作精神,营造出了法庭严肃、庄重的氛围,让在场的旁听人员都真正融入到了整个审判过程中。经过两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环节,法庭最终宣判审理结果。
开庭前,初二年级主任张文博老师致辞,他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通过让未成年人模拟法庭上的人员角色,真实地再现了法庭的审判过程,让同学们融入角色中,从而接受案例给予人们的启示。它不仅具有案例本身的教育意义,更激发了未成年人学法的兴趣。”
庭审活动结束后,洛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张如海副教授给与了积极的点评,他说:“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青少年犯罪现象已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全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关爱青少年成长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以前受制于未成年人审判不公开和未成年不能参加公开庭审旁听的法律规定,法院只能到学校开展常规的法制宣传教育,模拟法庭形式是个新突破,不仅让同学们对法律的理解更生动丰满,也可能会影响一些同学从此走上法律职业化道路。模拟法庭审判,让扮演者和旁听者感受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既解决了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判的难题,又让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政教处李小强主任在总结时讲到:“法官、法警、法袍,让人身临其境,法律就在身边,倍感法律尊严,同学们要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律己,依法办事。”
观摩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受益匪浅,“以前感觉法院很神圣,法庭很威严,模拟法庭让他很震惊,收获很大。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牢记法律底限,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同学们在前期的筹备过程中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学生通过庭审、调查、辩论、宣判结果等法庭案件审理程序的阶段性体验,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也为今后做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创了新的形式,下一步我们还将多举办一些形式多样、寓教于乐、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活动指导老师李彦利介绍了活动目的,“模拟法庭里演绎的是青春之殇,现实生活中,法律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模拟法庭,使广大中学生“零距离”体验了法院的审判程序、增长了法律知识、明辨了善恶是非、增强了法治意识,使法治精神在每一个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发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发挥了重要作用。”
初二年级主任张文博致辞
张如海副教授点评
政教处李小强作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