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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四号教学楼电视招标文件

更新时间:2022-07-08 09:31:52点击次数:2700次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洛龙校区组织的招标活动。

2.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5. 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招标文件。

6. 本次招标活动细则由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洛龙校区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招标工作程序

1. 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供应商咨询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制作投标书;

4. 招标方接受投标书;

5. 开标、述标;

6. 评标定标;

7. 中标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执行合同。

三、 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投标供应商除具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必须为独立法人;

2.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的能力。中标供应商必须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及有关技术培训;

3. 提供的设备必须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偿;

4.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四、 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报价表:按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表,注明型号、规格、技术指标。如所投产品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必须在投标书中注明,详细的交货清单;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如有优惠服务或特色服务请单独说明

(2) 相关服务:明确最快供货时间、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主要内容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和结构的详细描述;提供必要的数据;产品制造、安装、验收的执行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主要负责人简历介绍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近三年主要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2.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封装

(1)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并装入密封袋,并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与投标供应商一致的有效印章,否则视为废标;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投标文件的样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四项要求的内容及顺序编写、装订投标文件;

4. 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五、 投标报价及投标范围

1. 无论是国内供应还是国外供应的货物投标价格,都应报货物递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学校的校园内)的价格,应包括运保费、税费、材料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

2. 考虑到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评标专家组在评标时,对方案、配置可作必要调整,招标工作小组审定后可予以执行。

六、 投标日期

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前将标书送至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洛龙校区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在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洛龙校区现场开标,议标。

七、 开标、评标、定标

1. 招标人按照日程安排,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指定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参加;

2. 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3. 评标时采用综合评标法;

4. 招标人视开标情况,选择一家作为中标单位;

5.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公布最终结果;

6. 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可不作解释。

八、 签订合同

1.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另行评定中标者;

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与需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人撤回投标处理;

3. 签订合同书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为依据。

九、 合同主要条款及付款方式

1. 招标方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共同进行设备验收;所有设备的安装验收,以验收文件为准,液晶显示屏在验机时不允许存在坏点。

2. 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如无质量与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余款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项目需求书)

一、电视主要技术要求

1.性能指标

投标方提供的电视,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软硬件工作环境应充分满足用户的需要。产品采用的技术应是成熟的、在国内外被广泛采用,并能符合本标书要求。

2.售后服务及保修

中标方承诺对所投产品整机1年质保,关键核心部件3年质保,并提供原厂质保证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3. 建议参考配置

二、以上配置仅做参考,无需逐项满足,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将按照参考配置对投标产品进行评分。

招标方欢迎供应商投报高于建议配置但性价比更优的产品。

如其它特色服务或特殊优惠项目请在标书中明确注明。

中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要求对招标方指定的旧设备进行拆除并搬运至指定位置。

本工程全部项目必须在8月15日前完成。

三、联系电话:18238826626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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