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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13 09:54:28点击次数:2491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洛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2015年度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洛教文[2015]5号)精神,今年将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开展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学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
 
  2.文明班级:各级各类学校的班级;
 
  3.文明教师:各级教育部门在编在岗教职工,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正式聘用教职工。
 
  4.文明学生: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文明学校50所、文明班级150个、文明教师200名、文明学生300名。
 
  三、申报安排
 
  (一)申报办法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文明集体和个人的分配名额,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择优确定推荐对象,集中向市教育局报送。
 
  2.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照有关标准,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文明集体和个人,经教育局评审后确定表彰对象。文明班级每校最多申报1个;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参照学校教职工人数申报,教职工99人以下的各申报1人,教职工100人以上的各申报2人。
 
  (二)申报材料
 
  1.《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表》
 
  (附件3-6);
 
  2.《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7)。
 
  上述材料请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1份,封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移动电话、办公电话,经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7月27日之前报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211房),联系电话:63216983。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jyj63216983@163.com。
 
  四、要求
 
  1.开展“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是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河南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
 
  条件
 
  2.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推
 
  荐名额
 
  3.文明学校申报表
 
  4.文明班级申报表
 
  5.文明教师申报表
 
  6.文明学生申报表
 
  7.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
 
  申报汇总表
 
  2015年7月1日

2015年度“两创两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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