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技装〔2015〕32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师队伍素质、改善实验教学质量,鼓励一线教师探
索开展实验教学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促进全市实验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普通中学化学、生物、物理、通用技术及小学科学优质课。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参评实验课的10%、20%、30%;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可在其获
奖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的姓名(限1名)评选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各县(市、区)要把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一线教师,依照有关要求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根据2015年省文件精神,在化学、生
物、小学科学的一等奖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凡申请参评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合格专任教师,其教龄应在5年以上,所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规定的第二种方案标准。
2.参评的优质课,选题要新颖,与课程改革目标相一致,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通过以实验为主的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鼓励和提倡探究式实验教学;授课教师从该学期所任课教材内自选一节实验教学课参与评选,授课时间不超过40分钟。
3.参评的实验教学优质课视频格式的播放文件,以光盘、u盘形式上报。上报优质课声音和图像要清晰,要保证制作质量,无声音或图像不清的不能报市参评。
4.参评优质课文字材料一式两份,一律用A4规格打印。
上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师登记表(附件2);
(2)参评实验课教案;
(3)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附件3)
(4)参评实验课视频格式的播放文件(光盘或u盘);
5.各县(市、区)要认真审查参评材料,并填写《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附件4),并于7月30日前将参评优质课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汇总后(一人一个档案
袋)报洛阳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邮箱:lyyqzzb@126.com
三、评选办法
1.实验教学优质课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各县(市、区)要参照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附件1)组织本地的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审,对申报参加市评的优质课,要组织听课并填写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附件3),无评课记录不得申报。
2.评选活动要与课程有机结合,评选活动中,坚持有以实验为主创新实验课、探究式实验课优先的原则。
3.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
4.评选工作由评委会主持。各县(市、区)的评委会成员应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应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教学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优质课评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学校扎实工作,督促学校认真开展实验教学工作,鼓励教师上好实验课,争创优质课、示范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要督促学校在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参评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参评教师上好实验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加强管理,严格选拔。各县(市、区)要在督促学校深入开展实验教学的基础上组织优质课评选活动。优质课评选,要严格标准和程序,优中选优,确保质量。对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
序推荐参与评选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县(市、区)及各有关学校推荐的实验优质课进行集中评审。
4.各县(市、区)开展实验优质课评选活动情况、报市参评的实验课内容和质量、评选结果与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37955369
63491051
附件:1.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2.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师登记表;
3.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
4.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