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学教研 > 教研信息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2011—2014年市直学校与农村学校开展一帮一结对

更新时间:2016-10-14 09:52:15点击次数:3755次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2011—2014年市直学校与农村学校开展一帮一结对支教帮扶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中国的希望在农村,农村的希望在教育。为加快我市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豫教人[2006]5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底继续开展新一轮市直属学校和农村学校“一帮一”结对支教帮扶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开展三年一轮的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一帮一”结对支教帮扶活动,通过优秀学科教师支教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优质人力资源优势,加大校际合作联动力度,增强校本研修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加快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广大农村教师专业能力与水平,使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使城镇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得到增强,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结对支教任务形式

  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支教主要任务是:发挥城镇学校教育优秀人才资源的作用,承担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包括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学科教学、教研科研活动,积极传播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推动农村新课程改革等。支教双方学校在互通信息、进行磋商的基础上,通过上示范课、说课、听课、评课、座谈、答疑、教案评析、科研指导、互访,“一帮一”结对指导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层次的交流活动。

  2011-2014年全市“一帮一”结对支教帮扶的口号是:百所学校手拉手,千名教师肩并肩;大手牵小科,城乡教育齐步走。

  2011年-201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与各县(各市、伊滨区)农村学校“一帮一”结对支教安排见附件1。

  (一)支教学校任务。

  1、每年组织4次以上优秀教师群体(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到受支学校上优质课、公开课不少于20节次。

  2、每年要组织科研骨干到受支学校指导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4次以上。

  3、每年要对受支学校进行教师培训,组织优秀教师到受支学校做师德报告、教学经验报告、班主任工作交流等。

  4、每年要选派5-8名优秀教师到受支学校进行短期支教(上课、听课、评课、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和班级管理活动等)。

  5、要指导受支学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等。

  6、接受受支学校的干部和教师来校参观、听课、学习、交流等跟岗学习。

  (二)支教教师的任务

  支教教师在受支学校必须同时完成下列任务三项以上(其中1、2条必须具备)。

  1、上公开课3节次以上。

  2、指导青年教师1-2名,听课、评课不少于5节次。

  3、参加或指导教科研活动2次以上。

  4、给教师上培训课2次以上。

  5、指导或组织班级活动2次以上。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是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城镇学校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因此,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优秀学科教师支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双方学校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及时总结支教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城镇教师支教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侯超英局长任组长、刘雪娟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洛阳市城镇中小学教师下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训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精心筹划,认真组织。支教和受支的中小学校长均为“一帮一”结对支教帮扶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双方都要积极主动,搞好磋商,统筹安排好三年支教规划,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明确支教任务,制定出具体的支教方案。同时,双方要签订支教帮带协议。为了确保质量,支教学校要安排优秀的教师参加支教,领导班子对每次下乡支教的内定应进行研讨,作出周密安排;对于支教教师的公开课、示范课,领导班子成员应进行观摩听课;对于说课、研讨、科研指导的内容,学校领导也要确定好具体内容。受支学校要安排好支教活动的场地、设施,组织好教师参加听课、评课及研讨;对于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教师也可安排他们参加试讲和评课。在支教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总结、改进,并将支教情况记入学校大事记。

  (三)落实政策,搞好保障。为减轻县(市)、乡(镇)及受支学校的经济负担,市区中小学下乡支教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准接受礼品,一律不准参与旅游、宴请等活动。支教学校要给支教教师妥善安排支教时间,给予必要的条件保障。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学校解决,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给予生活补助,其支教课时应合理纳入本人工作总量之中。支教教师完成支教任务,要填写洛阳市支教教师登记表(见附件),作为本人职称评审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检查,搞好监督。市教育局将定期甚嚣尘上定期对支教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严防城镇学校支教“走过场、图形式、搞应付”。对支教工作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论是支教学校还是受支学校,一定要严格把关,据实出具,对没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一律不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能签署有关意见。对支教工作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要开展好本区域内的支教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要参照市教育局的支教方式,根据辖区内农村学校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统筹安排区域内城镇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到农村学校支教,市区也应安排辖区内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去县属农村学校支教。

  市直属学校与受支学校接洽磋商后,于2011年12月底前将新一轮支教方案纸质稿件上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同时,从2012年起,每年9月30日前要向教育局师训科上报以下材料:

  1、本年度支教总结(纸质稿及电子稿);

  2、支教教师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纸质稿)

  3、支教照片及视频材料

  联系人:张三虎,电话:63253254

  电子邮箱:zhangsanhuzsh@126.com

  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支教单位:汝阳县上店第一初级中学

  2011年11月14日

  

附件
洛阳市支教教师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学科
 
出生
年月
 
单位
 
 
完成
 
支教
 
任务
 
情况
 
一、公开课×(3次以上)节次:
1、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上《×××××》为题的公开课1节次;
2、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上《×××××》为题的公开课1节次;
3、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上《×××××》为题的公开课1节次。
二、听课、评课×(5次以上)节次:
1、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听受支学校×××老师的《×××××》课,并评课;
2、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听受支学校×××老师的《×××××》课,并评课;
3、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听受支学校×××老师的《×××××》课,并评课;
4、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听受支学校×××老师的《×××××》课,并评课;
5、20××年×月×日在×××学校给×××班听受支学校×××老师的《×××××》课,并评课;
三、“参加或指导教科研活动2次以上”或“给教师上培训课2次以上”或“指导或组织班级活动2次以上”任选其一,进行一一列举。
(以上内容无需打印)
受支
 
学校
 
意见
 
 
(本栏可手写)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支教
 
学校
 
意见
 
 
(本栏可手写)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市教
 
育局
 
意见
 
 
(本栏可手写)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 Reserved 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28815号    旧版入口 洛阳网站建设 :恒凯科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