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
日前,教育部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8起典型问题是:
一、福建商学院教师王某某多次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王某某屡次言语骚扰在校学生,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多名学生发送性暗示词汇和图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并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二、山西省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教师李某某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2020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査、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
三、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翰林学校教师耿棊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时间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录制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耿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徳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等相关规定,给予耿某停职检查处理;对学校校长进行诚勉谈话。
四、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2020年8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后,其教师资格将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三峡大学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2020年9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影响恶劣。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郎某某停课、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六、江西省抚州市南丰一中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題。2020年9月,徐某某在管教学生过程中,采取不当方式,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警告处分,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其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学校时任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年级主任进行约谈提醒。
七、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南国花园幼儿园教师苏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20年9月,苏某某在协助班主任组织幼儿活动过程中,将一幼儿带至教室外掌掴。苏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苏某某解聘处理;责成该幼儿园园长作深刻检查,对该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
八、辽宁省沈阳市第127中学教师金某有偿补课、指使家属殴打学生家长问题。2020年11月,金某怀疑学生家长举报自己组织有偿补课,叫来家属殴打学生家长。金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金某开除处分;给予相关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长免职处分;给予参与有偿补课的其他教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上述师违规问题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上述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教育部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深化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各地各校对师德违规问题要主动出击、及时处置,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把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中,把“害群之马”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努力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
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引以为戒!北京、安徽等地9名教师违规兼职取酬被处理
北京
7月5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报
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北京市教委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査,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现就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语文教师许某出借教师资格证给其配偶参与校外培训并取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
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化学教师刘某利用周末时间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辅导并取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
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语文教师胡某某利用暑假期为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招生传单并取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
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数学教师王某某、英语教师程某,从事有偿补课并违规领取报酬,通州区教委对两位教师给予警告处分,调离教学岗位。
安徽
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官网投诉称,有部分老师开辅导班有偿补课。网友投诉内容如下:前段时间浏览论坛,有个帖子内容如下:我们乡下的老师,在家里辅导几个朋友家孩子,教体局就上纲上线。城里的老师带那么多的学生也没有事。例如宣中实验室的孙智勇老师,在阳光中学对面的消防大队宿舍和老中心医院附近的区工会楼上长期辅导学生,听说学生有将近200人。六中的周如意老师、章萍老师也长期辅导,学生基本来源于自己教的班级,人数众多。二中的黄守清老师长期在香溢梅溪家里辅导,学生基本来自自己所教的班级。这只是冰山一角,为什么他们可以,我们却不行?别说我说的不属实,只要查看一下他们的微信转账记录就行了,同一个时间段收到不同人的同样金额转账。我就是觉得不公平
近日,处理结果来了!宣城市教体局回复:
网友您好!我局接到您反映的来件后,针对反映宣城中学实验员孙智勇老师补课问题立即安排人员开展调查,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宣州区教体局就二中黄守清,六中周如意、章萍老师补课问题展开调查。现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一、宣城中学实验员孙智勇老师补课问题。因工作需要,孙智勇同志于2003年8月从宣州区向阳初中借聘至宣城中学从事物理实验员工作。经调查,该同志补课情况基本属实2021年5月学校要求,停止补课行为。6月,学校研究决定解除借聘关系。
二、宣城二中黄守清,六中周如意、章萍老师补课问题。宣州区教体局调查后答复:“宣城二中黄守清,六中周如意、章萍老师补课情况属实。处理结果如下:1、对上述三位教师进行批评教育、诚勉谈话,责令其立即停止补课;2、取消上述三位教师本年度评优、优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要求宣城中学,宣州区教体局以“学党史正师风”专项行动为契机,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党史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对严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査处力度,发现一起、査处一起。
漯河两名教师参加谢师宴被处分
人民网郑州6月21日电(姜果)6月18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教育局就网友反映的“源汇区许慎小学教师参加学生家长宴请”一事发布说明,给予两位教师警告处分。
通报称,6月17日,网友反映源汇区许慎小学教师参加学生家长宴请。得知情况后,源汇区教育局连夜展开调查
经查,网友反映属实。两名涉事教师均为该校六(5)班教师,受该班家委会再三邀请,参加了6月17日中午的聚餐活动。
此举违背了教师不得参加谢师宴请的相关规定,涉事老师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作出深刻检查。源汇区教育局给予两位教师警告处分,并责令许慎小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漯河市源汇区教育局感谢网友对源汇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对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向社会深表歉意。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在全区加强师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师生关系。